关于警方追回“祖传雕像”却送博物馆的事件,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回答:
一、事件概述
陕西洛南县市民俞先生反映,其家中两尊祖传雕像被骗后报警寻回,但雕像被鉴定为明代三级铜佛像后被移交至县博物馆,而自家三十多年来一直没有收到过相关补偿。
二、事件经过
雕像被骗与追回:
俞先生家中有两尊奶奶那辈传下来的雕像。
1989年11月,一个附近县城的人以治病为诱饵,从俞先生父亲手中将两尊雕像骗走。
半年后家人报警,派出所当天在该人家中柜子将两尊雕像搜出。
雕像移交博物馆:
两尊雕像在派出所保留约半年后,被送至洛南县博物馆,并被鉴定为明代三级铜佛像。
俞先生维权经历:
俞先生及其父亲曾多次向博物馆要求归还雕像或给予补偿,但一直未果。
2024年7月初,俞先生再次去洛南县文旅局询问此事,得到了局相关领导给予赔偿的允诺,但随后又变卦。
三、相关方回应
洛南县文旅局:
回应称涉事两尊雕像当初警方是作为打击文物倒卖案件收缴的物品移交。
经调查雕像原属于当地一家庙内,不应被视为俞先生家个人财产。
强调雕像是警方办案时追回,该案被作为文物倒卖犯罪来处理,案件所涉及的财物划归国有,故移交给县博物馆收藏。
警方:
记者致电当年办理此案的石门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均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或需进一步反馈。
律师分析: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指出,文物倒卖必须有交易行为,如雕像是被骗走的,则不应定性为文物倒卖犯罪。
俞先生若能证明对涉案雕像享有合法的权利,可向公安机关要求进行返还。
四、法律与权益分析
所有权问题: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等,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俞先生需要证明雕像的来源合法,如通过合法途径继承、购买或赠与等。
维权途径:
俞先生若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对涉案雕像享有合法的权利,可向公安机关要求进行返还。
如果有意将文物捐赠或出借给博物馆或文化机构,应当与相关机构签订协议,以确保权益的保障和奖励的落实。
五、结论
警方追回“祖传雕像”后送博物馆的行为,是基于对雕像来源和案件性质的调查结果。俞先生若对雕像的所有权有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同时,相关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应充分考虑文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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